离婚申请期超过多久无效
永嘉法律咨询
2025-06-19
1.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后,有三十天冷静期。冷静期内,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。
2.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,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。若未申请,离婚申请将被视为撤回,申请无效。
3.从提交申请算起,若超过六十天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,离婚申请就无效,想离婚得重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,维护婚姻的稳定性。该制度给予双方一段时间冷静思考,减少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的离婚决定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:
-婚姻登记机关应加强对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宣传,让当事人清楚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,避免因不了解规则导致离婚申请无效。
-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婚姻辅导服务,帮助他们在冷静期内理性分析婚姻问题。
-当事人自身在申请离婚前要充分考虑,冷静期内认真思考婚姻状况,冷静期届满后及时按规定共同申请离婚证,避免因疏忽导致需重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登记申请有三十日冷静期,冷静期内任一方可撤回;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离婚证,离婚申请无效,需重新申请。
法律解析:
依据民法典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为冷静期,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。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,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若未申请,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意味着此次离婚申请无效。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避免冲动离婚,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婚姻关系的时间。在处理离婚事宜时,大家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,若对离婚登记的相关程序和规定还有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更好地处理婚姻法律事务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离婚冷静期内,若一方反悔,应及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。
(二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,如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,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置的重要制度。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,这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。
(2)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,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这是完成离婚登记的必要程序。若未在该期限内申请,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离婚申请无效。
(3)从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,若超过六十日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此前的离婚申请就失效了,若要离婚就需重新申请,这确保了离婚程序的严谨性和严肃性。
提醒:
办理离婚登记要牢记时间节点,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离婚申请无效。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2.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,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。若未申请,离婚申请将被视为撤回,申请无效。
3.从提交申请算起,若超过六十天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,离婚申请就无效,想离婚得重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,维护婚姻的稳定性。该制度给予双方一段时间冷静思考,减少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的离婚决定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:
-婚姻登记机关应加强对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宣传,让当事人清楚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,避免因不了解规则导致离婚申请无效。
-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婚姻辅导服务,帮助他们在冷静期内理性分析婚姻问题。
-当事人自身在申请离婚前要充分考虑,冷静期内认真思考婚姻状况,冷静期届满后及时按规定共同申请离婚证,避免因疏忽导致需重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登记申请有三十日冷静期,冷静期内任一方可撤回;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离婚证,离婚申请无效,需重新申请。
法律解析:
依据民法典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为冷静期,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。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,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若未申请,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意味着此次离婚申请无效。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避免冲动离婚,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婚姻关系的时间。在处理离婚事宜时,大家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,若对离婚登记的相关程序和规定还有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更好地处理婚姻法律事务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离婚冷静期内,若一方反悔,应及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。
(二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,如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,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置的重要制度。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,这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。
(2)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,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这是完成离婚登记的必要程序。若未在该期限内申请,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离婚申请无效。
(3)从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,若超过六十日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此前的离婚申请就失效了,若要离婚就需重新申请,这确保了离婚程序的严谨性和严肃性。
提醒:
办理离婚登记要牢记时间节点,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离婚申请无效。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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